摘要
职位数量: 16
招聘人数: 45
学历要求: 本科及以上
即将报名
截止日期: 2025-04-10 17:00
工作地点: 宿州
公告详情
为选拔优秀医疗人才,加强县级公立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相关要求,决定开展2025年公立医院优秀人才专项招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计划
本次专项招聘公立医院优秀人才45名,详见附件1《灵璧县卫健系统2025年公立医院优秀人才专项招聘岗位计划表》。个人自主选择招聘岗位,一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招聘条件
1.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和实践能力;
2.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3.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3月14日及以后出生);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我县范围内医疗卫生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1.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卫健委及用人单位(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组成的工作小组。县纪委监委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2.发布公告
在灵璧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lingbi.gov.cn)发布招聘公告。
3.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3月20日9:00至4月10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网站为:灵璧县人事考试平台(http://lingbi.pzhl.net/index.php),报考人员登录网站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灵璧县卫健系统2025年公立医院优秀人才专项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x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测试。
(2)资格审查
①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3月20日10:00—4月11日10:00。
考生报名后至4月11日10:00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4月11日9:30前改报,最后半小时不允许改报。
网上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②资格复审
测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测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复印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诚信承诺书等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按规定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测试通知(具体时间、地点见测试通知)。
4.测试方式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要求参加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人际沟通、逻辑思维、言语理解与表达以及岗位必备的素质能力。面试满分设100分,得分达70分以上方为合格,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灵璧县人民政府网。
5.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成绩,成绩合格的从高分到低分(如最后一名并列,由面试组综合评议确定)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工作按照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体检单位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和应聘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对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各递补一次。
6.公示聘用
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将在灵璧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经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聘用,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聘用后两年内如不能取得相应岗位执业资格的,用人单位可予以解聘。
本次招聘的人员如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应自行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县中医医院硕士及以上毕业生按规定程序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本科生纳入编外管理;县人民医院硕士及以上先纳入社会化用人管理,待省里批复周转池用编计划后优先纳入周转池编制管理,本科规培生按相关政策规定管理。招聘工作小组根据公示结果报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办理编制、聘用等相关手续。
四、聘后管理
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聘用相关政策法规,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最低服务期限为6年(含试用期)。试用期表现与要求严重不符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报主管部门备案,办理相应的人事关系调转手续。
五、政策待遇
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除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标准执行外,还可享受灵璧县相关人才政策补贴。
六、纪律与监督
1.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以及多岗位报考的,取消招聘资格;
2.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人事考试的相关规定,对为其提供虚假证明等违反纪律的人员,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的处分;
3.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工作过程,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七、特别提示
1.招聘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在灵璧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lingbi.gov.cn)发布。招聘的相关信息,凡已发布的,不再另行通知。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测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责任自负。
2.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
灵璧县卫健委人事科教股(卫健人才工作股) 0557-6082284
灵璧县人民医院:郭科长13965323751
灵璧县中医医院:薛院长1396532931
附件:诚信承诺书.docx
灵璧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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