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2-19 11:02
一、劳动法兼职有哪些规定呢
《劳动法》对于兼职工作的规定详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兼职员工的相关法律法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依据实际情况签署口头协议。
其次,对于选择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而言,他们可以与一个或数家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当同时建立两个或多个劳动合同时,新的劳动合同应当符合上一个劳动合同的执行条件,并且不能破坏其正常履行。
再次,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的日常工作时间通常不应超过四小时,每周的工作时间总和也应控制在24小时以内。
此外,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均无权设定试用期。然后,无论哪一方非全日制用工的双方成员均享有任意终止用工的权利。
最后,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同时,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二、劳动法劳务报酬支付有哪些规定?
劳动法规定劳务报酬支付应遵循以下几点:
-按时足额支付:用人单位应在约定的时间支付劳务报酬,不得无故拖欠或克扣。
-以货币形式:通常应以货币形式支付,不得用实物或有价证券替代。
-明确约定:双方应在劳务合同中明确劳务报酬的数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条款。
-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务关系属于劳动关系范畴,支付的劳务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代扣代缴税费:用人单位有义务代扣代缴劳务提供者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等税费。
-结算周期:明确结算劳务报酬的周期,如按月、按季度等。若双方有特殊约定,应依约定执行。
三、劳动法全职工作与兼职工作区别有哪些
全职工作通常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全日制劳动合同,每周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40小时且工作相对稳定,用人单位需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等。兼职工作一般是指劳动者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利用业余时间从事的有报酬的工作,其工作时间较为灵活,通常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一定比例,且用人单位可不缴纳社会保险等。在薪酬待遇上,全职工作一般有固定月薪等,兼职工作多按小时计酬或根据完成的工作量结算。在劳动保障方面,全职员工享有更多的福利和保障,如带薪年假等,兼职员工则相对较少。此外,解除劳动关系的条件和程序在全职与兼职中也可能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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